一、不是同一个县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有“原告就被告”的规定。通常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常居地不一样,就由常居地的基层法院管。常居地是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不算。
要是双方在不同县,得先弄清楚被告住所地或常居地在哪,再去对应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得备好离婚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和相关证据,涉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也要提供证据支持诉求。
二、不同县起诉离婚需遵循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首先是准备阶段,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起草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有特殊管辖规定。立案后,法院会送达传票等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地点。开庭时,先由原告陈述,再被告答辩,双方可举证质证、辩论,法院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最后法院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整个过程需按法定程序推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不同县起诉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起诉离婚时,需先明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比如被告户籍在甲县,但在乙县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就应向乙县法院起诉。
当我们了解起诉离婚有“原告就被告”的规定等一系列内容时,可能还会有其他疑问。比如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上,抚养权的判定依据除了双方意愿,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