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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侦探公司;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更新时间:2026-01-26   点击:6

一、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离婚财产分配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属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其次,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确定分配比例;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再次,区分财产性质,如房产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车辆登记与实际使用等。另外,涉及公司股权、债权债务等复杂财产,要依据相关法律妥善处理。最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要谨慎,避免日后纠纷。


二、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费用咋算


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孩子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三、离婚财产分割是现有财产么


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离婚时现有的财产为基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不过,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即使财产在离婚时已不在现有财产范围内,另一方在发现后仍可请求再次分割。同时,对于离婚时因客观原因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也能另行起诉分割。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现有财产,但有特殊情况时,范围可能会有所扩大。


在考虑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各项要点,还有一些方面值得关注。例如,对于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但又难以明确价值的财产该如何分配。像夫妻双方共同创作的手工艺品,饱含着两人共同的情感与回忆,却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价。还有知识产权类财产,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但未完全转化为实际收益的作品,其财产权益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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